日前,港股上市公司山东国信(简称:山东信托)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其与受让方订立债权转让协议,据此,山东信托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受让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粤荣26号债权,对价约为人民币9956.02万元。
公告显示,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对价将由受让方按照以下安排以现金方式向山东信托支付:
(1)首期债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向山东信托指定的账户支付首期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0,000元;
(2)剩余债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将就粤荣26号债权项下的债权资产及附属权益(即一宗位于中国山东省潍坊市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资产”)进行司法拍卖,于司法拍卖成交之日(包含以物抵债情形)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山东信托支付剩余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79,560,222.22元。但无论该司法拍卖成功与否,剩余债权转让价款的最后支付时间最迟不晚于2023年12月15日。受让方支付所有剩余债权转让价款之日为债权转让日(“转让日”)。
若受让方未能按照上述安排向山东信托支付各期债权转让价款,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粤荣26号债权,山东信托有权单方面解除债权转让协议且无需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各期债权转让价款。
中国网财经了解,粤荣26号债权为山东信托根据与粤荣26号信托计划有关的债权债务确认合同及裁判文书完整拥有的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山东信托为粤荣26号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及信托融资的出借人,该信托计划于2021年1月设立,成立规模人民币1.16亿元,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于2023年6月30日,山东信托就与粤荣26号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融资有关的减值损失计提准备约人民币459万元。粤荣26号债权于2023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7841万元。
公告披露,受让方为潍坊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为一家于2023年9月25日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受让方为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恒信”)的全资子公司,潍坊恒信为一家于2008年6月21日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潍坊恒信由张玉强及其家族成员持有约80.34%的权益。除张玉强及其家族成员外,概无其他股东持有潍坊恒信超过10%的权益。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全信,于本公告日期,受让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山东信托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第三方。
山东信托表示,粤荣26号债权自转让日起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自此替代本公司取得对粤荣26号债权的权益。与粤荣26号债权有关的全部风险自转让日起全部转移至受让方,由受让方承担。
过渡期内(即自基准日起至转让日止),受让方委托山东信托代为管理及维护粤荣26号债权。经扣除山东信托就管理及维护粤荣26号债权而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后,粤荣26号债权之全部收益应归受让方所有(如有)。本过渡期约定不影响粤荣26号债权的有关全部风险自转让日起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山东信托已就粤荣26号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融资计提减值亏损拨备约人民币459万元。倘还款义务人无法悉数偿还拖欠的贷款,则预期山东信托将须就减值亏损作出进一步拨备。
考虑到上述因素,山东信托董事会认为,(1)债权转让可使本公司在较短时间内回收信托融资款项,获得流动资金,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因此,尽快出售粤荣26号债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2)债权转让有助于改善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优化本公司的财务及行业监管指标,完善其资产配置结构,从而提升其可持续经营能力。
山东信托同时表示,债权转让产生的所得款项总额预期为人民币9956万元,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交易费用)预期为人民币9323万元。本公司拟将债权转让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补充本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优化本公司适用的财务及监管指标,并支持业务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