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今日股价收报22.85元,跌幅3.05%。
昨日晚间,朗博科技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变更交易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戚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小凤、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投资”,与戚建国、范小凤合称“转让方”)于2023年3月1日与共青城骏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山投资”)、青岛奥帕欣荣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帕欣荣”)、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良元精选肆号私募证券基金”,以下简称“良元肆号”)、海南德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亚创投”)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上述受让方转让5724万股朗博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00%),转让价格27.15元/股。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骏山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朗博科技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戚建国的通知,因受让方未履约,上述转让协议至今未完成,转让方于2023年9月28日分别向骏山投资、奥帕欣荣、良元肆号及德亚创投发出《交易终止通知》。终止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戚建国,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2023年6月7日上交所出具骏山投资转让交易、奥帕欣荣转让交易、德亚创投转让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规定,受让方应于付款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全款。转让方于2023年6月13日起通知、催促骏山投资、奥帕欣荣、德亚创投支付股份转让价款。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转受各方持续就交易履行、受让方付款事宜进行协商,期间协商次数多、频率高、过程复杂、始终未能有明确结果。截至2023年9月28日,骏山投资、奥帕欣荣、德亚创投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良元肆号于2023年3月21日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向转让方支付了3000万元保证金。为进一步完成股转交易,转受让双方应当向上交所提交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文件。2023年3月底开始,转让方多次要求良元肆号共同向上交所递交股转交易合规性确认相关资料,并于5月26日致函催促,良元肆号至今仍未向上交所提供办理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的必要资料,良元肆号转让交易至今仍未完成上交所合规性确认手续。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上述4项协议转让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受让方未能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交易文件、实施相应配合义务和通知义务的,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转让方于2023年9月28日分别向骏山投资、奥帕欣荣、德亚创投、良元肆号发出交易终止通知,行使转让方终止交易的权利。骏山投资转让交易、奥帕欣荣转让交易、德亚创投转让交易以及良元肆号转让交易于2023年9月28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