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刘文忠(时任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对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标的作为租赁物、以非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低值高买租赁物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处以“警告”。
王力对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低值高买租赁物事项负有责任,辽宁监管局同样对其予以“警告”处罚。
记者了解到,上月初,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锦银金租)因存在以未取得所有权标的作为租赁物等违规事实,被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处以罚款200万元。当时,锦银金租部分违规事实责任人同样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