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日前公告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银因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正威集团相关事宜被限制高消费。
10月1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向正威集团发布了(2023)闽0902执1716号《限制消费令》,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宁德市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正威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因正威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正威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正威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王文银年内首次被限制高消费。今年8月,正威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令。正威新材于9月初发布公告表示,公司电话联系了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了解到该限制令是对正威集团作出的,根据相关要求,对企业法人限制消费的,须连带其法定代表人一并作出,并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