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拉8个涨停板后,我乐家居收到上交所发布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乐家居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22,440,408股,持股比例7.1124%。截至9月6日收盘,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0.0013%。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2,440,408股,减持比例7.1124%,并买入4200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3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我乐家居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上交所要求我乐家居立即同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减持情况,并在回函中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时,上交所要求我乐家居董监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大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减持行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