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晚间,南华仪器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并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南华仪器董秘办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预告与年报数据差异大
公告显示,2023年1月31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万元至-250万元。4月12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对2022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修正后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3000万元。4月15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该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3313.38万元。
广东监管局认为,南华仪器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南华仪器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董事会秘书伍颂颖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并认真整改,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上述南华仪器董秘办人士表示。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是极为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投资者的知情权。当信息披露出现前后差异较大不准确问题时,很可能引发投资者的困扰,造成投资损失,影响市场公平秩序,公司高管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诉讼、股东索赔等法律责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律师告诉记者。
应确保信披准确、可靠
南华仪器在今年前后两份业绩预告净利润亏损额相差10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对购买的一款信托理财产品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公开资料显示,南华仪器在2021年7月30日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认购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22年4月30日,公司收到重庆信托发来的《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临时公告》,债务人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到期未能偿还借款,构成实质违约,信托计划终止。
随后,南华仪器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表示,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补提减值准备3029.4万元,因此相应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南华仪器披露的理财产品购买与违约时间来看,公司在今年(2023年)第一次年报业绩预告披露前便知悉理财产品的违约,应在今年进行第一次业绩预告时及时披露并判断资产的可收回情况、计提或有损失。”锦华基金总经理秦若涵向记者表示。
易旭认为,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公司高管应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落实,以避免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同时,应建立内部举报机制,这有助于提早发现问题,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