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深交所发布的公告显示,春兴精工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为此,深交所对春兴精工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公告显示,2023年1月31日,春兴精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4000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2023年4月20日,春兴精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预告》,将2022年度预计归母净利润向下修正为亏损1.30亿元至1.70亿元。2023年4月28日,春兴精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43亿元。
深交所表示,春兴精工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情况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春兴精工董事长袁静、总经理吴永忠、财务总监董作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春兴精工及公司董事长袁静、总经理吴永忠、财务总监董作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或受此消息影响,春兴精工27日收盘价报5.02元/股,日内跌幅为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