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首钢股份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据了解,首钢股份在投资者关系管理领域持续创新,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架构。公司组建了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领导组和工作组构成的管理体系,领导组成员由公司高管构成,负责制定策略、统筹规划等,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做好顶层设计。
公司还邀请外部专家共同探讨,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公司业绩说明会、相关产品发布会等积极面向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做好品牌宣传与价值宣传,拓展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范围。
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首钢股份通过高质量业绩说明会、积极落实分红等措施,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37.61亿元,净利润9亿元,归母净利润6.64亿元,拟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2.33亿元,占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74%。
此外,公司还加强网络平台资源投入及信披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传递公司相关资讯,提高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发布中英文版“可持续发展报告”,组织线上线下合规管理、双碳规划路线等esg相关培训。
近年来,公司通过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在资本市场塑造了技术领先、绿色低碳的科技公司形象,强化了电工钢龙头企业的概念。公司将继续秉承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理念,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