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紫光股份披露了一则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
据了解,紫光股份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过,紫光股份表示,考虑到本次交易将在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后实施,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