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在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总监周丽莎看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是促进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国有经济的身份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提高竞争力。国有企业要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必须发挥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事实上,此次“核心竞争力”的表述并非首次出现。此前,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曾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一脉相承,都强调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提升包括创新竞争力、产业竞争力、效率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等“国企核心竞争力”,这不仅将是国企作为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也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核心指标。
在朱昌明看来,国企核心竞争力是否提升,未来将成为衡量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成效的标准,这有助于澄清过往对国企改革的模糊认识,避免把改革手段作为改革目标的错误做法,杜绝“纸面”改革、“数字”改革和改革空转等问题。
核心竞争力既是企业的“内功”,也是企业价值创造的基础。在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看来,在后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随着“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的提出,将进一步促使国有企业聚集主业发展,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供应链、资本链的深度融合,在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中更好发挥支撑引领作用,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实际上,这也与此前证监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中强调的国企估值水平提升一脉相承。
“无论是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或是提升国企估值水平,其根本出发点和初衷都是为了提高国有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地反映企业的核心价值,进而推动国资国企不断提升其价值创造能力、价值经营能力与价值实现能力。”张立超说。
尽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即将收官,但无论是从党的二十大报告,或是此次中央经济工作的部署,再或是今年5月底启动的又一个以三年为周期、且聚焦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改革内容来看,国资国企改革不仅仍在继续,且将持续深化。
比如,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除了“点名”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外,还提到“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朱昌明预计,明年国资国企改革将继续以市场化经营为方向,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以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概括来讲,改革重点即为“两发力、四聚焦”。“两发力”一是指发力精准高效,深化国企分类改革;二是指发力上市公司改革,国有上市公司已经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且国有上市公司改革兼具国资改革与国企改革的双重属性,是后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主力军。“四聚焦”则表现为聚焦权责清晰,优化提升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聚焦普遍激活,“三能机制”落实见效;聚焦核心竞争力提升,推动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链长”企业集中,资源优化配置形成新格局;聚焦提升监管效能,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张立超也表示,预计明年国资国企改革将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在加大上市公司股权改革、优化公司现代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企业价值创造和治理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