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钱塘市监处罚〔2023〕28号)。杭州顾家定制家居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显示,经查,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事人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年1月1日,当事人与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采购与销售协议,协议约定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受当事人指定向宁波靓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595元/台(含运费)的价格采购型号为kcs005.1012d 220v-50hz 67w的电动晾衣机(顾家健康晾衣机)产品12台,产品标识信息均为当事人,合同总额7140元,该产品即为涉案产品。协议同时约定当事人以899元/台的价格一次性销售给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期间存放在当事人仓库,并由当事人负责发货。2021年5月28日,宁波靓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12台涉案产品交付于当事人,同日当事人将涉案产品12台入库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五路2828号仓库。
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将上述产品在抖音平台销售期间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2年浙江省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飞行)抽检到,因“标志和说明”和“电源软线和外部连接”不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在京东平台销售期间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任务中抽到,因“电源软线和外部连接”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两次抽检产品为同一产品。
截止到现场检查之日,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产品12台已全部销售完毕,生产成本595元/台(含运费),合计生产成本7140元,销售单价899元/台,货值金额10788元,违法所得3648元。2023年1月11日,当事人对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788元、没收违法所得3648元、罚没款合计14436元。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顾家家居”)年报显示,杭州顾家定制家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顾家家居(宁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